来源:更新:2022-04-29
近日奥特曼中国大陆版权总代理商——上海新创华文化成长有限公司发文称,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认定“奥特曼”商标构成闻名商标。
在这起案件中,深圳宏韵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销售一款”奥特曼”儿童电动牙刷。并且该公司在侵权产品的视频内容里明显标注“奥特曼官方正品联名”;商品名称使用“奥特曼”,下方更是赫然标明“奥特曼官方联名款”“咸蛋超人ULTRAMAN官方授权联名款”,并在视频画面配文中多次出现“奥特曼”。
法院认为宏韵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奥特曼”商标的儿童电动牙刷,并有意标注“奥特曼官方正品联名”“联名授权”等字样标识,足以引起花费者混淆,涉嫌违背《商标法》,伤害了新创华公司的商标权。
宏韵公司应当急速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奥特曼”商标用于商品宣传,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新创华补偿经济丧失和合理支出共计80万元。因被告宏韵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案件正在二审审理中。
新创华公司表示,看重知识产权,促进企业可持续成长,呼吁各界建立尊重知识、掩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共同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掩护知识产权的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