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更新:2022-03-22
岳云鹏
3月21日,据企查查APP显示,岳云鹏(本名岳龙刚)与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网络侵权义务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法院认为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裁判结果为丽馨珠宝公司急速删除涉案文章中原告的肖像,赔礼报歉及补偿10000元。
据悉,此前,被告丽馨珠宝公司宣布了标题为“李健,请给岳云鹏一条活路好吗?”的配图文章,擅自使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而未经原告岳云鹏(岳龙刚)授权进行了商业宣传。岳云鹏(岳龙刚)向法院提告状讼,要求补偿丧失及报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