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更新:2022-03-15
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宣布未成年人网络掩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中拟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办法,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产品和服务中的单次花费数额和单日累计花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才能不符的付费服务。
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办法,防备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偏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社区、群组,不得诱导未成年人介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禁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