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更新:2022-01-29
(起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中宣部办公厅、国家广电总局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行为和社会活动治理的意见》。为此,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结合会向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发出倡议,自觉抵制名困惑惑和低俗俗气媚俗,净化“交际圈”“朋友圈”,做德艺双馨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倡议指出,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始终切记政治义务,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灵敏性,不发表、不传播伤害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发表、不传播伤害民族历史和英雄形象的言论,做政治坚定的广播电视工作者。
倡议指出,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不在信息传播媒体上制造或传播不实、有害信息,不介入录制、不提供粗制滥造的作品和技巧服务,不搞有偿新闻和虚假新闻,自觉抵制高片酬、拜金主义和奢侈之风。
此外,根据倡议,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要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多介入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实施社会义务,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做作风优秀的广播电视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