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名誉权侵害案被告伪造证据 被判罚款10万元

来源:更新:2022-01-10


1905电影网讯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演员杨紫名誉权伤害案的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供捏造的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实材料原件,来证实自己身份证和手机丧失,最终被法院查出证实材料造假并判罚款10万元。


杨紫名誉权案件庭审画面(图源:中新视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紫方表示,张某在微博上多次发表有损杨紫名誉的言论。被告张某称,自己身份证和手机早已丧失,微博账号是他人冒名注册,并出具了派出所证实材料。派出所称,未给张某开过身份证丧失证实。


合议庭认为,张某捏造公安机关的多份证实材料,且在庭审中坚称其证据真实,该证据材料对查明张某是否为涉案微博注册人有重大影响,张某的行为严重妨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情节极其严重,构成捏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对张某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文/Es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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